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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试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试行)》已经农业农村部2026年8月28日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已经农业农村部2026年8月28日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鸡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鸡财规2026年3号)
现将《鸡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结合当前消费市场供需变化和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实际,现将《2026年黑龙江省智能家居(自主品类)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土地补偿费比例30%,安置补助费比例70%。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告》(庆政规〔2023〕2号)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庆政规〔2021〕1号)同时废止。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的,70%用于安置拥有承包经营权的被征地农民,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的,70%用于安置拥有承包经营权的被征地农民,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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